需依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倘若
从犯在
一审判决后未提起上诉,而
主犯上诉后,
二审法院决定对全案展开审查,且认为有必要对从犯的某些方面,如事实、
证据或法律适用等进行重新审查,那么就有可能对涉及从犯的部分进行
开庭审理。
因为在
共同犯罪案件里,即便主犯上诉,案件的事实认定以及证据审查等通常是相互关联的,从犯的
量刑等情形也可能因主犯上诉而被重新考量。
然而,倘若二审法院经审查认定从犯部分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等,也有可能不进行开庭审理从犯部分。
总之,二审法院会根据案件的整体状况来决定是否对从犯部分进行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