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检察院把案件移送至法院后,法院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会作出宣判,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
要是遇到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那些情形(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
犯罪集团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范围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
民法院批准,能够延长三个月;要是因为特殊情况还需要继续延长,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不过具体的
开庭时间,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排期情况等去确定,并且会提前通知被告人及其
辩护人等相关
诉讼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