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证明
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凭据。
若打了欠条却未实际拿到钱,从法律层面来讲,欠条的生效与否存在争议。
首先,当只有欠条而没有资金交付的相关凭证等能表明借款已实际发生的
证据时,倘若
债务人提出异议,称未收到借款,按照
民事诉讼“谁主张
谁举证”的原则,
债权人就需要进一步提供证据来证明款项已交付,像提供银行转账记录、
证人的
证言等。
要是债权人无法证明借款已交付,仅仅凭借欠条的话,可能难以让法院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实际成立,这样欠条或许就不会产生
法律效力。
因此,在出具欠条时应格外慎重,并且要是遇到这种
被起诉的情况,要积极去收集未收到款项的证据来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