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案件范畴内,部分情形是能够
撤案的。
要是属于
自诉案件,
自诉人拥有撤回
起诉的权利。
像
侮辱、诽谤这类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除外)等自诉案件,在宣告判决之前,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
自诉。
对于
公诉案件,
侦查机关立案之后,若发现具备法定情形就可以撤案。
例如
犯罪情节非常轻微、危害不大,不被认定为
犯罪的;犯罪已经
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
刑罚的等情形,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然而,一旦案件进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之后,通常情况下不能随意撤案,除非发现不存在
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等法定的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