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离婚时能主张的赔偿项目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离婚损害赔偿。要是男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没有过错的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这种赔偿的。这里的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就是按照实际的损失来赔,比如因为对方的过错导致女方有财产方面的损失,就按损失的金额来赔。而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会综合很多因素来确定,比如过错的严重程度、对女方精神造成的伤害程度等。
第二种是经济补偿。如果夫妻用书面形式约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自己所有,而女方在婚姻里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了较多的义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补偿的具体数额,先由夫妻双方自己协商确定。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很多人可能会误以为只要离婚就能获得赔偿,实际上得符合上面说的这些条件才行。所以女方在遇到离婚问题时,要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这些主张赔偿的情形,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