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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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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日常生活的开销,比如吃饭、购物、交水电费这些,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离婚时不需要一方还给另一方。除非能证明这笔钱是借的,或者花在了明显不合理的个人消费上,才可能涉及返还。如果对方起诉要求还钱,你要看对方有没有借条、转账备注等证据,拿不出证据的,法院一般不支持。实在担心的话,可以收集日常开销记录,证明钱用于家庭生活。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
2026-09-09 02:15: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