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的法律约束力并非仅仅依赖于他们对于受伤事件的所见所闻。
虽然
证人有权就其掌握的与案件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发表评论内容,如案发时的周围环境状况、涉案人员的精神面貌等等,但是如果证人并未亲身在场见证受伤一幕,那么他或她的证词在证实受伤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的直接证明力将会相对较为脆弱无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项证词仍有可能与其余权威性的
证据相互补充,进而构筑起可靠的证据链条,为确
立案件的基本事实提供有力支持。
法院审理此种事项时会严谨地考虑到证人与案件
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证人的辨析能力、记忆能力以及表达互动的技巧等诸多因素,进而评估证人证言的真实可信度及其证明力量。
总而言之,即便证人并无亲眼目击受伤过程,他们仍然具有为案发过程作证的权利,只是其证词的影响力及
法律效力需要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