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非法营运行为的
证据认定过程,通常涉及到以下几个重要环节:(1)直接证据,这些证据主要通过相关的书面凭证如收费记录、交易合同等予以证实;(2)
证人证言,譬如乘客的陈述以及他们可以证明存在营运行为及交易事实的证据;(3)现场执法的勘查记录,其中包含了对车辆载客状况、运营标识等内容的核实与记录;(4)监控录像,这类记录有可能生动地呈现出相关的营运活动;(5)
当事人的陈述,如果当事人愿意承认并陈述非法运营行为,那么此类陈述亦可视为有力的证据之一;(6)相关
物证,如用于招徕乘客的各种工具等等。
然而,为了能构建出一个完整且牢固的证据链条,这些证据必须能够相互印证,以充分证实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运活动这一不合法的行为,这样我们才能据此确信无疑地判定该行为为非法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