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合同违约之案件的
诉讼地点问题,通常情况下我们按照“遵守
合同协议约定先例,同时参照法律明确规定作为补充”的统一原则来处理这个问题。
当出现合同中订立有专属的
管辖法院的条款时,我们应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去相应的法院提
起诉讼。
倘若合同中并未对该项进行具体的约定,此时我们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将案件提交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实施的当地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如何确定“
合同履行地”这种情况是比较复杂的。
若合同已经明确了履行地点的细节,那么我们应该严格依此执行;但若是合同对此并无具体规定,如争议事项涉及到支付货币问题,那么接收货币的一方所在的地区就应当被视为合同履行地;对于提供不动产交易的情况而言,不动产所在的地区也应该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余非货币性的交易,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则应被确定为合同履行地。
总的来说,在决定提起诉讼之前,我们需要综合分析并衡量各种可能影响审判结果的因素,从而选择能够最大化保障自身权益并且拥有
管辖权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