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轻微伤害并
被拘留之后,
当事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虽然
行政拘留作为对此类
违法行为的法定
处罚形式之一,并不会直接豁免其在民事赔偿领域内的责任。
依照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于已经造成他人轻微伤害的
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
侵权方必须对受害者所蒙受的各种损失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包罗万象地涵盖了医疗救治费用、陪护照料报酬、交通出行开支、营养补充津贴、住院餐饮补贴等等用于治疗恢复的合理支出;同时还应
赔偿因
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即使侵权方已经受到行政拘留的惩处,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以此为由逃避或抗拒民事赔偿责任。
若侵权方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受害者有权通过
民事诉讼程序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