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在法律意义上,特指
家庭成员间因殴打、捆绑、残害、
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频繁的谩骂、恐吓等行为所引发的身体及精神方面的创伤。
对于此种行为的认定,往往需要全面审慎地考虑多重因素。
首先,此类伤害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频次与频率,即并非偶然性的冲突事件;其次,伤害程度需达到一定的标准,例如对受害者身体造成轻微伤或更严重的损害;最后,精神层面的侵害也应具有持续性和严重性,例如长期的
侮辱、威胁使受害者陷入精神高度紧张、恐惧的状态。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裁决是否构成家暴时,会综合参考
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和
证人证言等各类直接
证据或
间接证据。
然而,若仅能依靠其中某一方的陈述作为唯一依据,而缺乏其他确凿证据加以印证,则家暴的判定过程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