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
行政拘留所涉期限一般不会超出15个自然日;然而,若面临合并
处罚,最长期限将上升至20个自然日。
相比之下,
刑事拘留的期限则显得较为多元化,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当公安机关发现有必要进行
逮捕时,应在
被拘留人员
拘留结束之后的3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特殊情况之下(例如,需要更充分调查或应对紧急情况等),其提出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1日至4日不等。
特别针对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30日。
同时,人民检察院同样需要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
批准逮捕书之后的7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总的来说,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期限规定存在显著差异,具体的期限长短需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明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