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讲,协议书并不需要用手印来确保有效性。
虽然自然人的签字和按手印具有相同的
法律效力,但这仅仅在法律层面的前提之下。
考虑到合同当中只有在协议主体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协议内容是由双方自愿、诚实所做出的意思表示,且此等协议的条款未违反任何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之时,协议自签署的那一刻起便会产生法律效力。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形中,例如当双方
当事人中的某一方不会书写文字,或者因为其他
不可抗力而无法完成签字动作时,这时候按手印就成了确认其意思表示的有效途径。
此外,如果为了进一步提高协议的
证据力度,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既签署姓名又按手印的方式。
总而言之,无论是签字还是按手印都不是决定协议法律效力的唯一要素,真正重要的是协议本身是否满足法定的成立和生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