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内,
签订合同时,仅仅加盖公章,不签署个人姓名也是完全合法有效的。
法律规定,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只要能够证实
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各项内容已经进行充分的确认并且愿意承担相应义务及责任,就可以认定合同的法律有效性。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规避可能出现的各类纷争以及潜在风险,我们依然建议在
签署合同时将签名与印章共同配合使用,以此进一步提高合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并按捺印章后,才能使合同正式生效实施,那么,只盖公章而没有当事人亲笔签字的话,便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法生效执行。
此外,若一方当事人对公司盖章的那份合同的
法律效力置疑,法院则会根据合同的实际履约状况、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示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判断这一份合同是否已经依法订立且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