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在执行时通常依据如下情况:案件的事实情况清晰明了、相关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而固定、以及涉及到争议的事务较少。
特别是那些
债权债务关系清楚、有着确切履行期限及金额的金钱给付案件;或者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并未产生实质性的争议,只是在适用相关法律方面存在某些歧义的案件等等。
简易程序的最大特点就在于能够迅速、简洁且便利地处理各类纷争,大幅提升司法系统的工作效率。
然而,若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并不满足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例如案件的情节较为复杂、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较大等,那么法院将会把该案件转至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简易程序的
审理期限相对较短,一般应当自
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