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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予起诉后还能起诉吗

在检察机关做出不予以起诉决定后,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被不起诉者仍然存在被再次提起诉讼的可能性。
不起诉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存疑不起诉三种类型。
若属于酌定不起诉,被不起诉者确实无罪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时,检察机关应绝对地做出不起诉的裁定,这也就意味着此类案件将不再有被再度起诉的机会。
然而如果是因存疑而做出不起诉决定,那么在随后新发现足以证明犯罪行为真实性的证据时,检察机关有权依据新的发现重新启动指控程序。
进一步来说,关于公司不起诉的部分,若被害人均对此表示不满,他们有权在收到审查结果通知书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寻求其进行公诉
至于经过申诉仍维持原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被害人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被害人也可以放弃申诉权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修订: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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