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互相
斗殴事件的审讯过程中,倘若在没有直接
证据可以证实轻微伤势的前提下,将综合运用多种
间接证据来得出明确的判定结果。
首先,审理人员会仔细查阅并评估由医院提供的伤情诊断证明、
病历以及其他相关医疗资料,从而确
定损伤的严重程度是否符合
轻伤标准的规定。
此外,他们也会深入研究双方
当事人的陈述内容、以及
证人所提供的证词,如果这些信息能够彼此印证,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同样对判定过程起到有力的帮助作用。
除此之外,公安部门有可能启动伤害程度
鉴定程序,诚邀具备专门知识与技能的法医依据相关
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精准鉴定。
然而,如果经过以上复杂的步骤,仍然无法充分收集到足以证明轻微伤势的确凿证据,那么按照“存疑无罪”的法律原则,就不能草率得出构成
轻伤的结论。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一步开展调研取证工作,或者是维持现有的证据状况,做出倾向于嫌疑人的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