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继
代理权,即所谓的“
代位权”,它是指,若
债务人为满足自身利益而未能充分行使对第三方所享有的权益,由此导致
债权人的法定权益遭受侵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拥有法律授予他们的权力,以其自己的名义来取代债务人的角色,强制要求第三方向其履行
债务。
而在整个代理过程中,接收代理权实施者进行清偿的机构即为次债务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债务人的债务人。
在
代理诉讼中,债权人将通过向法院提出请求,以其个人名义,代理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并行使债务权利。
法院一旦做出判决并且其有效性得到确认,次债务人就必须按照判决的内容,有责任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清偿职责。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代理权的实施范围会受限,仅限于债权人所持有的债券价值以内。
同时,代理过程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都应由债务人承担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