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处理法律事务主要采用两种方法:首先是一般的
代理,亦可称为"普通代理"。在这一种代理方式中,律师仅能执行一般性范围内的
诉讼操作,例如代替客户
起诉或应诉、提交相关
证据等等,然而对于一些涉及到委托人实质权利的重要决议,必须得到委托人的特殊授权方可处理。其次是特别代理,同样被称为"全权代理"。在这种情况下,律师有权代表委托人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如承认、放弃、修改
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协商,提出反诉或者上诉等与委托人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事宜。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特别代理必须具备明确的
授权委托书,并且该文书应当详细注明具体的授权事项。当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务必明确
代理权限,以便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诉讼过程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