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
撤销赠与合同之情形,主要包含以下三大方面:第一,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地侵犯了赠与人本人或其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值得关注的是,此“侵犯”须达致一定程度与性质方能成立。第二,对于赠与人有
扶养之责任却未能积极履行,例如子女未能尽心尽力履行对父母的
赡养义务。第三,违反
赠与合同中所约定之义务;换言之,受赠人并未依据合同约定来恰当执行。在此,我们必须严谨强调,赠与人的
撤销权必须在了解或者理应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之内予以行使。若为受赠人的
违法行为导致赠与
人死亡或失去
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赠与人的
继承人和
法定代理人则有权在知悉或者应该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之内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