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刑事诉讼程序中关于取保候审的手续需在特定的办案机构进行办理。这些机构普遍涵盖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这样的国家
执法机关。其中,在侦查环节中,申请人应就取保候审事宜向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而在案件进入到
审查起诉阶段后,请求则须转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至于审判阶段,那么就应当向主审法院提出申请。在具体的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有必要提交一份详尽的《
取保候审申请书》,用以阐明其提出此项请求的理由,譬如
犯罪嫌疑人因患重症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主照料,又或者犯罪嫌疑人系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内抚育幼儿的女性,再者犯罪嫌疑人可能受到的判决将包含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的
附加刑等等。此外,申请人还可能需要提供某位自然人作为
担保人,亦或是以资金形式缴纳一定额度的
保证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申请人已经提出了申请,但并不意味着该请求必定能够得到批准,因为办案机构将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