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士是否享有免于
拘留的特权,需根据详细情形加以判断。依据我国各项法律
法规,对于已满十六周岁尚不足十八周岁,以及初次触犯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的少年儿童,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在此类情形下,通常不会对其施以执行
行政拘留的惩处措施。然而,若涉及到严重的
犯罪行为,且该行为符合《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拘留条件,那么这部分未成年人依然有可能面临拘留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所
违法行极其严重,例如涉及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至他人重伤或死亡、实施强奸、参与
抢劫、进行贩卖毒品活动、
纵火、爆炸、投掷危险性物质等等罪行,即使
行为人尚未年满十六周岁,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在必要时刻亦可被赋予拘留权利。所以,关于未成年人是否应接受拘留惩罚,我们必须将他们的年龄、触犯案件的性质及其严重性诸多关键要素结合起来进行全面评估才能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