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代位起诉的前提条件有哪些要求

代位起诉的前提条件有哪些要求

“代位起诉”系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代位权之诉,但此种诉讼得以实施的主要前提条件须具备以下几项要素:首先,债券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债权必须具有合法性。这就意味着,所发生的债券应满足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并且无任何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况出现;其次,作为条件的另一方面,债务人为到期债务,在此期限届满之后未能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形式向次要的债务人提出索赔要求,以争取自己的权益,这就是所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再次,如果债务尚未到期,债权人是没有权力代替债务人进行主张的;此外,该债务必须已经到期,否则亦无法进行代位起诉;同样地,假如债务无法部分代位,如基于扶养抚养赡养关系,以及继承等因素导致的给付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以及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益都无法进行代位;最后,唯独当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实际利益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损害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才可以进行代位起诉。
最新修订:2024-10-1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