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伤情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一般而言,分为以下两种情形:若由于
刑事案件所引起的身体伤害而必须进行伤情鉴定时,其费用将由公安机关全额承担。
然而,倘若系由于
民事纠纷引发的伤害事件,
鉴定费用往往首先由申请鉴定的
当事人自行垫付,待
诉讼结束后,
败诉一方须承担这笔开支。
实际操作过程中,如若伤情鉴定结论与
案件处理结果息息相关,且鉴定结果对申请方较为有利,那么审判机构往往会判令由对方承担该项鉴定费用。
反之,如果鉴定结果对申请方不利或者无法明确各方责任归属,则可能需要由申请方自行承担该部分费用。
综上所述,具体的费用承担方式应根据个案的独特情况,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以及法院的裁判来作出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