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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怎么办

在此类情况之下,您可优先尝试与相对方进行深入且充分的协商沟通过程,力求明确并强调您所享有的探视权是依法受到严密保护的权益。
若经由上述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则您便有权采取进一步措施,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
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离婚案件结束后,非直接履行养育责任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法定的探视子女的权利,同时,对方亦负有积极配合促成探访实现的义务。
为确保诉讼过程中的胜算,您需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各类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中有关探视权的具体条款、过去与对方就探视问题进行交流的详细记录等等。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子女的年龄、学习及生活状况,以及您与对方的现实处境,审慎地确定探视的方式、时间及频次。
总而言之,为了捍卫自身的探视权利,您应坚决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之道。
最新修订: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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