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事宜在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体系中亦有明文规定。
根据新近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民事主体之间达成合意,便可解除
合同关系。
此外,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况还包括:由于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合同约定的履行
期限届满之前,
当事人一方已经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为表现出其将不再履行主要
债务;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以及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
违约行为,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等。
而约定解除则是指当事人在
签订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当这些条件满足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后若当事人仍未行使该权利,则该权利将会自动消失。
如果法律并未对此作出规定,或者当事人也未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那么自解除权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若其仍未行使该权利,或者在收到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行使,则该权利同样会自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