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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属怎么判决的

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规定,女性在妊娠期内,男方不得主动提出离婚申请,仅在遭遇特殊情形,如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请求抑或是人民法院充分考量后确认有必要对男方的离婚请求进行审理时才可以例外。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两周岁以内的未成年人,通常情况下应跟随母亲共同生活。
然而,若母方存在如下特殊状况之一,则未成年子女可能需要跟随父亲共同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病症,不适宜与子女共同居住;(2)母方具备抚养条件但是未尽抚养义务,且父亲此时提出子女需跟随其生活的要求;(3)由于种种其他原因,确实导致子女无法继续与母方共同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也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总而言之,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官会全面衡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及子女的生活环境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确保未成年子女能够得到最好的照顾和关爱,由此最大化地保证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发育。
最新修订: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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