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无效合同的判定依据和判定标准,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假如有任何一方
当事人在
签订合同时采用欺骗或恐吓等非法手段,由此侵害了国家整体利益的,那么此类合同将被依法裁定为无效。
其次,恶意勾结并有意损害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这类合意也将被视为无效。
再者,当合同的表面框架被用于掩蔽其真实意图,即以规范的行为方式来实现
违法目的时,它将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此外,对社会
公共利益造成严重侵犯的合同,也将被确定为无效合同。
这其中还应包括,违背法律或行政
法规中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同样会被宣告为无效。
然而,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所述的“强制性规定”应当理解为效力性的强制规定,而不能归类为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
最后,在合同内容中,提供免除责任条款的一方,若其此举导致了另一方人身伤损的结果,或者因其自身故意或重大疏忽而给对方财产带来损失,那么这样的免责条款将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