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对于
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目前尚未有明确且固定的规定。
一般的情形下,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应该基于
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进行衡量与确定。
倘若合同双方所约定的违约金额度明显超出了实际损失,那么其中一方
当事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该违约金进行相应的适度降低。
这里所说的“明显超出”,通常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已经超过了实际损失的30%。
然而,在每一个具体的事例中,究竟是否存在
违约金过高的问题,以及如何进行调整,都需要结合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多方面的因素,由法官或者
仲裁员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与裁决。
总的来说,违约金的设立与调整必须遵循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