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于法院所做出的民事判决感到不满意,可考虑通过再审程序来提交
申诉。
为了确保申诉具有有效性和时效性,申请人必须在生效判决或裁定产生后的六个月期限内提起。
在提交申诉之前,申请人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并整理所有能够证明原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的
证据材料。
此外,申请人还需选择具有再审
管辖权的法院作为申诉对象,这通常是指作出原生效裁判的法院的上级法院。
申诉的理由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原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
主要证据是
虚假的,即可以此为由提出申诉;其次,如果作出原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文书已被撤销或变更,也可据此提出申诉;最后,如果
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等
违法行为,同样可以此为由提出申诉。
当再审申请得到法院的受理之后,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再审申请并非必然导致再审程序的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