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暂时性
羁押期限通常不会超过十二个自然日。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公安部门在异地遵循
拘留或
逮捕程序时,应当将拘留、逮捕行动告知被拘捕人员所在辖区的公安机构,而该地公安部门也应当积极配合此类行动。
对于异地
羁押事宜,需严格遵守相应
法规及审批制度,以确保程序公正合法。
若遇较为复杂案件,在特定情形下,须得到县(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正式批准后,羁押期限方可适当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内。
然而,此种延期不仅要有充足的法定依据做支撑,还需符合严格的审批程序。
综合来看,异地暂时性羁押务必做到合法合理,切实维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