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遭受侵害后进行伤势鉴定所需支付的费用,通常情况下建议由申请方预先垫付。
然而,一旦评定结果显示构成了轻微伤害或者
轻伤及以上程度,那么实施
暴力行为的加害者便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这部分
鉴定费用也理所当然地应当由加害者来承担。
在涉及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事例中,鉴定费用可以被视为由于
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直接物质损失,并在此基础上请求被告人为其作出
赔偿。
若是案件仅限于治安范围之内,申请方可通过与施暴者进行的调解过程中提出相关要求,如调解未能达成共识,则可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以求得对包括鉴定费用在内的合理损失的赔偿。
然而,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的加害者身份或者最终判定加害者无须承担责任,那么鉴定费用可能就需要自行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