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期间具有严格的界限和规范。
通常状况下,公安局一旦认为
被拘留者有必要实施
逮捕,应在
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请求,让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在特定条件下,该申请审核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到四天。
而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其申请审核批准的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到公安局提交的逮捕申请书之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
批准逮捕抑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策。
这也就是说,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
刑事拘留期限并不是案件的终点,若被批准进行逮捕,那就预示着将迎来随后的
刑事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