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探望时间安排,法律并未对此制定出统一且明确的标准进行规定,而更多的是将其交由
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裁定。
若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则需由法院依据相关
法规进行裁决,在此过程中,法院通常会全面考量孩子的年龄、日常生活习惯以及父母双方的职业状况与居住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一般来说,探望方式可以设定为每周探望一至两次,每次持续半天或者全天;抑或是每个月探望数次,每次持续一至两天。
在诸如寒暑假等较长的假期期间,探望时间有可能会适度地予以延长。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探望权的行使应当始终遵循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
倘若某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整探望方式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