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两种合同类型的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两种合同类型的

效力待定合同大致分为两大类别:首先,受限民事行为能力者依照相关法律无法独自达成的协议。
而对于这些对象所实施的纯粹获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 智力及身心健康状况相吻合的民事法律行为,若获得了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被事后确认,依然具备法律效力
其次,由无权代理人所制定的合约。
行为人并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到期的情况下,他们仍有可能进行代理行为,这样的话,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正式认可,否则这些行为对被代理人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相应地,居间方有权向被代理人发出催告,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十天内作出是否承认该行为的决定。
如果被代理人在此期间未能给出明确答复,则应视为其拒绝承认该行为。
最新修订:2024-10-1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