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大致分为两大
类别:首先,受限
民事行为能力者依照相关法律无法独自达成的协议。
而对于这些对象所实施的纯粹获益的
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 智力及身心健康状况相吻合的民事法律行为,若获得了
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被事后确认,依然具备
法律效力。
其次,由无权
代理人所制定的合约。
在
行为人并无
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到期的情况下,他们仍有可能进行代理行为,这样的话,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正式认可,否则这些行为对被代理人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相应地,
居间方有权向被代理人发出催告,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十天内作出是否承认该行为的决定。
如果被代理人在此期间未能给出明确答复,则应视为其拒绝承认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