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
赠予:当赠与人以明确之表述,表明其意愿仅限于特定的一方时,此等赠予往往被视作该特定一方的个人所有财物。
例如,当某一方的父母
出资为其子嗣购
买房地产,并且登记注册在该子女名下之时,我们一般会将此类赠与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所有物品。
然而,婚后赠予的情况与此有所不同:若是赠与人在赠与之际以明确之表述,表明其意愿仅限于某一方配偶,那么这类赠予亦将被视作该配偶的个人所有财物。
反之,若赠与人并未作出明确之表述,那么这类赠予将会被视作针对婚姻双方的赠与行为,从而成为婚姻
共同财产。
值得关注的是,确定赠予物属性的关键在于赠与人是否以书面协议或者其它充足
证据表达出确切的赠予标的以及明确的赠予意向。
另外,赠予之财物还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财产形式要求和你的来源正当性等条文。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每种事例都需要结合相关证据和具体情境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得出最终的
法律效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