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审理和裁
判离婚案件时,判定夫妻婚姻关系是否破裂无疑是最为关键的因素,而不仅仅局限于女方是否愿意支付孩子的
抚养费用这一点上。
虽然抚养费用的支付问题确实是
离婚之后对于未成年子女
抚养事宜的重要考量之一,但是它并非是决定婚姻是否解体的核心要素。
倘若能够提供相关
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比如出现了诸如
重婚、
家庭暴力、
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等法定的离婚事由,那么法院将会依法做出离婚的判决,并且同时对子女的
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用的支付等相关事项进行裁定。
然而,如果仅仅因为女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用就
提出离婚诉讼的话,通常情况下,法院并不会仅仅依据这个理由就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如果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经过审查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将依法作出离婚的判决,并且,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状况,确定抚养费用的承担方式和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