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双方均有意愿
解除婚姻关系,并且能够在子女抚育、
财产分割以及
债务分担等方面形成共识,通过
协议离婚无疑是最为快捷的途径之一。
自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三十个自然日内,若任何一方对此持有异议且不愿
离婚,皆可向该机关撤销原有的
离婚申请。
待上述
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身前往婚姻
登记机关,提交领取
离婚证书的申请;如若未能按时提出申请,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此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从理论上讲,最快的情况下,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只要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
递交申请,便可当场获得离婚证书。
然而,仍须注意,若在提交过程中存在材料短缺或者不符合相关规定等情况,可能会对整个办理流程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