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婚姻诉讼案件中,法院拥有对银行流水进行调阅的权力,这其中包涵了所有类型的定期存款信息。
因为定期存款同样属于夫妇共同的财产范围之内。
只要
当事人能够满足法定的条件以及遵循相应的程序,法院便有权利向银行发出
协助调查的通知书,请求银行提供相关的流水信息。
然而,法院调取银行流水的行为往往需要以某一方提出的申请为基础,并且需要提供初步的
证据来证明可能存在着隐匿、转移夫妇
共同财产等合理的疑虑。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法院所调取的银行流水信息将会成为判断夫妇共同财产范围以及进行
财产分割的重要依据之一。
倘若有任何一方意图掩盖定期存款等财产状况,一经查实,其很可能因此在财产分割方面处于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