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要起诉离婚而您不想离的处理方式: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如果法院认为感情尚未破裂,不会判离。对方起诉不代表一定会离婚,您可以在庭审中表达不同意离婚的意愿并说明感情尚未破裂的理由。二、法院的审查标准:对方需要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长期分居、家暴、出轨等)。如果仅有日常矛盾而缺乏实质性的感情破裂证据,法院第一次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判决生效6个月后对方可以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基本会判离。三、如果您想挽救婚姻:在庭审中表达和好意愿、提出改善方案、请亲友或调解员做工作;如果有子女可以子女需要完整家庭为理由请求法院给予婚姻机会。四、做好心理准备:长期来看如果一方坚决要离而另一方强行维持,婚姻关系难以长久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