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认合法的共同侵害行为处理过程中,各
侵权人均须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额
赔偿责任。
然而,作为受害者,他们享有选择
起诉部分或全体侵权
人的权利。
在此种情况下,若仅起诉其中一方,则被诉方不得以尚有其他
共同侵权人尚未
被起诉为理由提出抗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仅起诉一方并由该方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那么该方有权向其他未被起诉的共同侵权人寻求追偿。
然而,从实际操作角度出发,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尽可能将所有的共同侵权人纳入被告名单之中,从而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纷争以及追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