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
分居并非
诉讼离婚时所需满足的必要条件。
然而,倘若因为情感上的矛盾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两人长期间分居,并且经过调解仍然无效,那么此种情况便可视为判定
离婚的依据之一。
若您打算基于分居这一事由向法院
提出离婚请求,那么相关的
证据材料将显得至关重要。
例如,一方在外居住过程中签署的
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共同达成的关于分居的书面协议,居住所在地社区委员会或者物业机构出具的
居住证明文件,以及双方之间所产生的聊天记录等等,这些都能够起到证明分居事实及其持续时间的积极作用。
然而请注意,即便在此前提下,如果分居尚未达到一整年,甚至连两年也没有超过,只要您觉得婚姻关系确实已经无法挽回,无法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状况,那么依旧拥有向法庭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
当然,具体而言,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