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强制执行已达两年之久之后,如果仍未能完全执行,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别处理。
在此之前,如若
申请执行期间曾发生过时效中断或中止等情况,那么从这些情形得以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的时效将重行计算。
若无法确定是否存在此类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且
被执行人目前暂时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作出裁定,终止本次
执行程序。
然而,如果在此后发现了被执行人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是可以再次书面
申请恢复执行的,而这并不受法定的申请
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申请人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以便在适当时机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