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更迭
法人以及股东身份的过程中,公司应当继续承担旗下所有
债务。
这是因为公司被视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并将以其全部资产来为其债务负起完全负责与清偿之责。
然而,如原股东已经就其股份投资履行了必要的义务,那么他们对于变更之后的
公司债务通常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如果原股东存在未履行或者未充分履行
出资义务、
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么在其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的范围之内,他们需要对
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外,新的股东如果了解到原公司的债务状况并且有相关约定的话,他们也可能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至于变更后的法人,他/她代表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仍然由公司来承担。
然而,如果法人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试图逃避债务,从而严重损害了公司
债权人的利益,那么他们需要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