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酒驾车案不予
刑事立案追诉的处理流程并无确切且统一的规定时限准则。
该事件的处理时限往往受到诸如案件自身复杂程度、所掌握
证据材料之充分与否以及检察部门工作效率高低等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一般而言,从警方圆满完成侦查任务将相关
案件移交检察院
审查起诉,到检察院在规定期限内做出最终决定,整个过程所需时间往往在一个自然月份之间。
针对涉及极其复杂或繁难的案件,允许延长至15个工作日。
若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提供的证据材料存在短板或欠缺,则需要退回原公安机关进行
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的次数设定上限为两次,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自然月份。
待补充侦查工作结束后,再将案件重新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检察院需重新开始,按照初始规定时限再次对案件进行审查和
起诉审理。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关于涉酒驾车案能否被免予刑事
立案追诉,其关键在于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被告人是否真诚悔过并自愿接受
法律制裁、以及是否具备法定从轻
减轻处罚的情节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