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决定不予
起诉,即意味着该案件将无法进入法院审判环节。
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常常是由于被告人行为情节较轻且符合
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不需判处
刑罚或者已依法免除刑罚等情况。
若检察院已经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那么法院便无权对该案件进行裁决。
这是因为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院的不予起诉决定具有终结
刑事追诉程序的效力,除非检察院的这一决定被撤销或者变更,否则该案件将无法被移交至法院进行审理。
然而,倘若检察院所做的不予起诉决定存在错误或者不当之处,经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之后,该案件仍有可能再次进入法院审判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