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民间借贷的
纠纷案件中,尽管没有原始的借据文本会对
证据的有效性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此类证据完全失去了
法律效力。
假设仅有借据的
复印件,而对方
当事人对此予以否认并质疑其真实性,那么在缺乏其他证据进行交叉验证的情况下,该份复印件很难单独作为确认
借贷关系成立的唯一依据。
然而,如果有其他相关的证据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例如转账记录、
证人证言以及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等等,这些都能证明确实存在着借贷行为,即便没有借据的原件,也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借贷关系的确立。
总而言之,在处理民间借贷事务过程中,我们应尽可能地保存和提供原始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据的原件,这样才能提高证据的证明力度。
在无法获取原件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通过其他合法且有效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