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的处理上,
赔偿制度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实施:首先,
犯罪分子所获得的所有非法财产必须予以强制性收回或责令退还给受害者。
被追回或退还款财的规模,将会被全面考虑到犯罪者吸收资金的实际金额、以及对受害者们所造成损失的大小等诸多因素。
其次,如果截获的
赃物无法完全偿还受害者的资金损失,则必须按照受害者在融资中投入的比例进行返还。
此外,受害者因
涉嫌犯罪的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物质损失,有权向法院提出
附带民事诉讼。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受到
犯罪行为的侵害,受害者试图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
提起民事诉讼来索赔
精神损失的请求,法院一般不会予以受理。
总的来说,赔偿方式与金额的具体程度将取决于案件的详细状况,并由
司法机关依照法律
法规予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