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
诉讼往往需缴纳相应的
诉讼费用,然而实际情形各有差异。
在一般性的
民事诉讼当中,若原告主动提出撤回
起诉,那么
案件受理费用便由原告自行承担;若原告
撤诉原因在于被告对其所实施的
行政行为进行了修改或改善,从而使得原告失去继续诉讼的意愿,且该请求得到了法庭的批准时,则法院可能决定将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而在
行政诉讼中,若由人
民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那么案件受理费用仍将由原告承担。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诉讼费用的具体金额以及如何分担这笔费用,将取决于案件本身的性质以及涉及的标的物价值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