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当事人对于
二审判决持有异议,通常情况下无法直接向上诉至高级法院寻求救济。
然而,他们仍然拥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
申请再审的权利。
根据相关规定,此类申请应当在二审判决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之内提交。
在申请再审时,当事人需要准备好
再审申请书以及原一、二审
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并将其
递交至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的上级法院,也就是高级法院。
当高级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将会对该案进行全面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原判决所认定的事实是否存在错误、适用的法律条款是否恰当、审判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等。
如经过审查发现原判决确实存在错误,高级法院将依法启动再审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再审申请并非必然能够得到受理,申请人必须提供充足的理由与
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